案件描述
本院立案执行的陕西强**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山东广**限公司(2013)德中民初字第158号民事判决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因案件情况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和《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32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陕西强**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山东广**限公司(2013)德中民初字第158号民事判决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指定由宁津县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