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廖**与中国**出版社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廖自强诉被告中国**出版社(以下简称财经出版社)、被告北**大学(以下简称交通大学)、被告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原国家电力**资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受理本案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原告乔**诉称:2006年元月,我受交**学委托,主编和编写了国家电监会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参考材料《高压类实操部分》,上述作品出版时名称为《2006年版国家电监会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参考教材高压类实操部分》(版权号:ISBN7-5005-9110-1)。编写前,交**学给乔**颁发了主编的聘书。我与乔**、刘**、陶**、陆**四位老师共同完成了该书的编写工作,我编写了该书《第五章电气运行操作及事故处理》61页共计5万字。在教材编写的过程中主要由交**学的于和平副院长与我进行编写工作联系,在教材编写、会审会议期间,管理中心张**主任和交**学王**副院长到会指导编写工作,管理中心的吕**处长逢会必到,会议工作人员由管理中心的人员担任。该教材编写交稿后,按照我和其他作者要求的署名方式,乔**以书面函件提出对教材作者的署名意见,要求署名明确各位作者的编写章节。被告在没有与作者签署任何协议的情况下,擅自确定了教材的署名并出版,在2006年底向我支付了著作稿酬计人民币4450元。被告交**学、财**版社未经作者同意,未与我签署任何协议,伙同管理中心一起公然违背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了我的著作权和署名权权益。2012年未经我同意,被告擅自将该书主编和编写易名为高蕾、瞿长春、王**、沈**、吴**、罗**、童**、蒋**、吴**。被告仅在原版的基础上增加了约300字,对个别地方稍作字句变更,便在《2012版国家电监会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参考教材高压类实操部分》(版权号:ISBN978-7-5095-3246-1)前言中署名主编、副主编及编写者,以管理中心编写组的名义予以出版。三被告的行为侵害了我的著作权和署名权,故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停止出版2006版涉案图书及2012年版涉案图书;三被告对2006年、2012年版图书的侵权行为赔礼道歉;三被告连带赔偿我经济损失7.44万元。

被告辩称

被**出版社辩称:涉案教材为法人作品,著作权人应为管理中心,我社未侵权,如有侵权,应由管理中心承担责任。本案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被**大学辩称:本案与我校无任何关系。

被告管理中心辩称:廖自强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涉案教材系法人作品,我方为著作权人。我方已经向廖自强支付了稿件编写费用。综上,请求驳回廖自强全部诉讼请求。

本院查明

经审查,中华人**院国发(2004)16号文,称经严格审核论证,**务院决定再次取消和调整495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409项,……下放管理层级的若干项,其中下放管理层级的项目中包括涉案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核发”。

2005年国家**委员会颁布第15号令,称《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2月13日国家**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施行。其中第三章第八条规定,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第九条规定,国家**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考试,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合格标准,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许可机关负责辖区内考试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

国家**委员会颁布电监资质(2006)第8号令,称为做好《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三、各单位要尽快对新申请人员情况进行调研,做好考试报名等前期准备工作。新申请人员必须经过考试。理论考试将采用全国统考的方式,第一次考试拟于2006年7月底前后举行,第二次考试拟于2006年10月底前后举行。实际操作考试采用全国统一试题库、随机抽取的方式。关于考试的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2005年11月17日,管理中心主任张**在《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电力业务许可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在电力业务许可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表示,“为切实履行**务院赋予电监会的许可职责,我会出台了会内各部门、机构及派出机构职责分工的相关文件,确定了资质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全国电力业务资质和许可证的具体事务”……“为此,管理中心要抓紧完成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考试大纲、考试培训教材编写和考试规章制定等准备工作”。

2006年3月24日,在管理中心《关于实施电工进网作业许可有关工作的报告》中第4项中载明,“根据《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在《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起草过程中,我们就开始了大纲及教材编写等准备工作。……现在已完成了高压类、低压类电工考试大纲及理论部分的参考教材的编写、审查工作,并交付出版社出版。高压类、低压类实际操作部分的参考材料初稿已经完成,经专家审查后,拟于4月底交付出版社。相应的试题库也在准备中。按照上述进度,5月份高压类、低压类电工的考试大纲与参考教材可全部出版,具备开展考生培训工作的条件。目前特种类电工大纲及教材正在编写中,计划下半年出书。”

2006年11月10日,管理中心在其6号文《关于印发〈全国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实施办法〉及〈全国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监考人员守则〉的通知》中载明,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国家**委员会统一组织电工许可考试,确定考试工作原则和方针、指定考试政策,审定考试大纲及考试科目、确立命题原则。管理中心负责考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起草考试大纲、建立试题库,确定考试时间、组织命题、确定考试合格标准和监督考务工作等。

2006年8月1日,管理中心主任张**在《坚定信心抓住重点确保今年许可证颁发任务顺利完成——在加快电力业务许可证审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表示,“今年上半年,我们完成了高、低压电工培训教材的审查与修改工作,近期教材与考试大纲就要出版发行,征订工作已全面展开”。

2006年12月18日,管理中心主任张**在《2006年许可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安排——在电力业务许可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表示,“组织编写了电工高压、低压考试指导教材、考纲、题库以及考试软件系统工作,启动特种类电工的指导教材、考纲和题库编制工作”。

2005年5月8日,管理中心向林**、广东**工业局发出会议通知。管理中心在会议通知中称,“根据**务院国发(2004)16号文件的批复,国家**委员会负责进网作业电工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工作。为开展好此项工作,我会拟组织编写《进网作业电工培训教材》,特邀请您参编。现决定召开教材编写会,请您参会,会议食宿、交通费用自理,请贵单位给予支持”。该通知后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联系电话。

2005年1月13日,管理中心在会议通知中,称根据**务院国发(2004)16号文件的规定,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由国家电监会负责颁发与管理,为做好此项工作,我中心组织编写了《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考试教材》(高压类理论部分、低压类理论部分),为充分征求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决定召开专家审查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该通知后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联系人。乔**于2006年1月19日到北京市海**京翠宫饭店参加会议,并在签到表上签字确认。该会议最终形成了评审意见,管理中心为此次会议支付了71578元4角,运费320元。

2006年2月14日,管理中心在会议通知中称,管理中心组织编写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考试教材》(高压类理论部分、低压类理论部分)已经编写完成,并于2006年1月20日至22日通过专家审查。为落实会议中提出的修改意见和要求,决定再次召开专家审查会进行复审,通知相关会议事项,该通知后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联系人。乔**于2006年2月24日至25日,到北京市海淀区中苑宾馆参加会议,并在《进网作业电工培训教材(理论部分)》复审意见上签字确认,管理中心为此次会议支出会议费57809元5角1分。

2006年3月29日,管理中心在会议通知中称,其组织编写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考试教材》(高压类实操部分、低压类实操部分)已经编写完成。为充分征求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决定再次召开专家审查会,通知相关会议事项,该通知后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联系人。乔**于2006年4月3日至5日,到北京市海淀区西苑饭店参加会议,并在签到表上签字确认,会议最终形成了评审意见。管理中心为此次会议支付了会议费55956元8角8分。

国家**委员会办公厅办资质(2012)140号文《关于启用2012年版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大纲和考试题库的通知》,通知要求各派出机构根据电工领域技术的新进展及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新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工作,2012年,管理中心组织对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大纲(含高压、低压和特种三个类别)、考试题库和参考教材进行了修订,形成了2012年版许可考试大纲、考试题库和参考材料。并就相关事宜进行了部署通知。

涉案教材的编写人员杨**出具情况说明称,管理中心在涉案教材编写过程中,明确地向所有参编人员说明过教材著作权归管理中心所有,杨**在与每位编写人员具体业务往来过程中,也明确告知每位编写人员,教材著作权归管理中心所有,该教材系法人作品。

涉案教材的编写人员于和平、吕**也认可在编写、编审会上,管理中心明确告知编写人员著作权归管理中心所有,该作品系法人作品。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参考教材》的相关编写人员王**、陈**、李**、林**、武风、黄*也认可在编写、编审会上,管理中心明确告知编写人员著作权归管理中心所有。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参考教材高压类实操部分(2006年版)》一书由财**出版社出版,该书封面载明“国家电力**资质管理中心编写组编”,在该书版权页亦署名同上。该书的前言部分载明:根据国家**委员会《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15号令)的有关规定,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也就是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并由国家**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考试,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合格标准,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参考教材》分为6个部分:低压类理论部分、低压类实操部分、高压类理论部分、高压类实操部分、特种类理论部分、特种类实操部分,并且各部分独立成册。……在本教材编写过程中,北**大学及电力系统的相关专家(见编写组成员名单)参与了编写工作,杨**、于和平同志参与了具体业务组织,乔**同志作为具体业务负责人进行了全书统稿工作。……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在本教材编写过程中,参考了相关书籍和资料,在此谨向作者及编者表示衷心感谢。该书“编写组成员”中列有廖自强。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参考教材高压类实操部分(2012年版)》一书由财**出版社出版,该书封面载明“国家电力**资质管理中心编写组编”,在该书版权页亦署名同上。该书的前言部分载明:按照2006年版《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内容要求,2006年我们组织编写了高压类实际操作部分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参考教材。近期,国家**委员会修订并重新发布了2012年版高压类考试大纲,为满足考生考前学习辅导要求,我们从以下方面对2006年版教材进行了修订:一是按照新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教材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使教材内容与最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保持一致。二是更新了已经过时的知识,增加了目前已广泛应用的新技术、新设备等内容,使教学内容紧扣电工新技术的发展。三是对“电气安全技术”等章节内容做了更具体的介绍。此外,还更正了原教材中出现的错误,并删除了部分陈旧的内容……本版教材是在2006年版教材基础上修订的。乔**、刘**、陆**等同志参与了2006年版教材编写工作……在此一并表示衷心感谢。

廖**就涉案教材从管理中心处领取报酬4450元。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现有证据表明,涉案作品系电工进网作业的考核用书,是为落实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教材,系法人作品,理由如下:首先,管理中心根据上级机关的指示,负责涉案作品的编写工作。该中心为完成编写工作,投入了相应的经费,组织了相关人员编写、评审,并最终委托出版社出版,使涉案作品成为指定教材。其他主体即使创作了类似作品,亦无法取得相应机关的认可,其作品亦不能作为相关考核的教材。其次,涉案作品的编写依据是相关考核的统一大纲,是有关考试人员准备全国统一考试的基本材料,其内容体现了国家批准相关人员从事电工岗位工作的理论、实践要求,涵盖了相关机关审定的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合格标准,是相关人员通过统一考试的依据。而管理中心根据授权负责考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并起草考试大纲、建立试题库、组织命题、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等,故涉案作品体现了管理中心的意志。第三,如上文所述,涉案作品是电工通过相关资质考核的重要工具书,其不仅关系到相关人员能否通过相关考核,而且由于电工工作的特殊性,其内容的正确与否还关系到人身、财产等重大利益,参与编写的具体个人显然无法承担上述责任,故管理中心应对涉案作品承担责任。综上所述,廖自强虽然参与涉案作品的编写工作,但对涉案作品不享有著作权,其并非本案适格原告。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第一百五十四第一款第(三)项,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廖自强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北京**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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