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段**与李**健康权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段继宇诉被执行人李**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去向不明,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提出延期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作出的(2009)敦民初字第1609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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