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朱某某与蔡某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朱某某诉被告蔡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原告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缴纳案件受理费,也未办理缓交手续。依照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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