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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甲诉张*乙健康权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适用简易程序立案受理的原告张*甲与被告张*乙健康权纠纷一案,在审理中发现案情复杂,且当事人争议较大,需将该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原告张*甲与被告张*乙健康权纠纷一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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