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宋**与被执行人马**、曲**、曲著香健康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2013)黄*初字第8408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请求为要求被执行人支付8344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上述义务。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院(2013)黄*初字第840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给付宋**案件款项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