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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付同现诉被告李**、曹**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付同现诉被告李**、曹**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付同现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经审查,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付同现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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