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汪**与贺祖会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2014)鄂郧西*初字第01338号汪**与贺*会健康权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汪**与被执行人贺*会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贺*会已按和解协议履行了全部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2014)鄂郧西*初字第01338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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