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曹**、梁*、梁**、梁**与余传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曹**、梁*、梁**、梁**与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余**有经济收入,据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裁判结果

将余传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