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胡某某、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于2015年10月10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胡某某、周某某偿还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借款150000元,余款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该协议已履行完毕。本案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4)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湖南**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的执行和解协议已全部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日
原告郑**与被告钟*、杨**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宋**诉被告孙**、罗**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
原告李*与被告邓**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吴*与王**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刘*为与被告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2015)辰法执字第222号田某某民间借贷执行裁定书
(2015)辰法执字第216号廖某某民间借贷执行裁定书
(2015)辰法执字第132号林某某民间借贷执行裁定书
(2015)辰民二初字第149号尹*青诉杨**、潘**民间借贷纠纷民事判决书
(2015)辰民二初字第266号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