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怀化市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于2015年10月8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刘某某偿还申请执行人怀化市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150000元,利息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该协议已履行完毕。本案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4)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湖南省**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的执行和解协议已全部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