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2015)辰法执字第195号胡某某民间借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胡某某与被执行人罗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辰溪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辰民二初字和226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由被执行人罗某某偿还申请执行人胡某某借款3900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4)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湖南**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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