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2015)辰法执字第45号郑*民间借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郑*与执行人辰溪县某耐火粘土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于2015年7月25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辰溪县某粘土矿偿还申请执行人郑*借款本金500000元,余款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该协议已履行完毕。本案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4)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湖南省辰溪县作出的民事调解书的执行和解协议已全部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一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