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舒某某与被执行人周*、罗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舒某某与被执行人周*、罗某某于2015年9月23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周*、罗某某偿还申请执行人舒某某借款100000元,余款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该协议已履行完毕。据此,依照《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4)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湖南**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的执行和解协议已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罗**(宁**母亲与万**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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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辰民二初字第39号欧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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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辰法执字第170张某某民间借贷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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