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钟*坚诉被告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未预交诉讼费,亦未向本院提出司法救助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陈**与珠海正**限公司、黄**、张**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梁*有与陈**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陈**与孙**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赵**与刘**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何**与林**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罗**与高兴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关*与刘**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古**与张**、邹**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黄**与罗*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黄**与刘**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