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苏*玲诉被告梁**、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苏*玲于2015年8月13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杨**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自愿申请撤回对被告杨**的起诉,系原告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苏**撤回对被告杨**的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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