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文*与黄**)全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文玲与黄**)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文玲于2015年7月29日向本院申请撤销对(2015)星执字第304号执行案件的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星民初字第43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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