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廖**与冼**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廖**申请执行冼**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钟*初字第6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廖**于2015年5月2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同日依法立案受理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且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4)钟*初字第60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