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姬彩彩与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姬彩彩与被执行人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2014)靖民初字第0311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姬彩彩书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准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2014)靖民初字第0311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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