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杨某某与被告杜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杨某某以双方和好为由,于2015年5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杨某某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杨某某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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