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石**与被告郭**、陶**、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石**以双方已经私下达成协议为由于2015年3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石**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石**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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