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马**与穆**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马**与被执行人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海**民法院作出的(2010)海民初字第36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由被执行人穆**返还申请执行人马**借款4万元。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0年7月26日申请本院强制执行。

本院认为

经执行查明,被执行人穆**在银行有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0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穆天录在银行的存款40900元(其中本案履行款40000元,受理费400元、执行费500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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