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栖霞市复兴包装材料厂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欠款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10月29日作出(2012)栖执字第27号执行裁定,冻结了被执行人薛**在中国农业**公安县支行6228490789000529179账户上的银行存款130000元,现因本案已执行完结,依照《最**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薛**在中国农**限公司公安县支行62×××79账户上的银行存款130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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