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鲍**与被告钱光伟担保追偿纠纷一案中,原告鲍**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钱光伟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鲍**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鲍**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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