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李*与张*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李*诉被告张*离婚纠纷一案中。因被告现下落不明,不适用简易程序,应转入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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