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薄*与蒋*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薄*诉被告蒋*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薄*于2015年11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薄*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薄*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0.00元由原告薄*负担。

裁判日期

二○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