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田X1与田X2婚姻家庭、继承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案由:抚养费纠纷。

申请执行人田X1与被执行人田X2抚养费纠纷一案,已经由北京**民法院以(2013)密民初字第5765号民事调解书作出裁决,被执行人田X2在履行期限内未自动履行,申请执行人田X1于2015年3月3日向北京**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本院于同日受理该执行案件。

本院认为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因为被执行人田X2无财产可供执行。据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2013)密民初字第5765号民事调解书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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