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关于原告张**诉被告周*离婚纠纷一案,北京**民法院作出的(2013)西民初第1219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请协助执行下列项目:
将原张**名下的车牌号为京xxxxx归周娜所有。
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高*与何*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刘**与刘**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吴*与林**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黄*与王*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戴*与谢*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田*与何*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李*与孙×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王*与湛×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李*与支×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陈*与赵*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