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崔*与孙×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案由:离婚纠纷

本院认为

本院在审理原告崔*与被告孙×离婚纠纷一案中,经查,原告崔*于2014年8月去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原告崔*与被告孙×离婚纠纷一案,终结诉讼。

案件受理费七十五元,由原告崔*负担(已交纳)。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四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