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2013)马*一初字第0025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贵州建工**限责任公司至今未按(2013)马*一初字第00254号民事判决书规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贵州建工**限责任公司在银行的存款。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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