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郑州开**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郑州开**限公司诉被告陈*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郑州开**限公司申请撤回对被告陈*的起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郑州开**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郑州开**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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