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再审申请人乔*因与被申请人郑州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2015)中民二初字第205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乔*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再审裁判结果
本案由本院提审。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开封市金星加油站与王国文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李**、张**等与何**、王*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何**与李**及王*、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李**与何**、王*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郑州**限公司与上诉人郑**港区医院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西子**有限公司与鄢陵**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洛阳**有限公司与申**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张**、李**与朱**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乔*与郑州大**有限公司再审民事裁定书
张**与河南林**限公司、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