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申请执行苏果**公司与被执行南京福**有限公司、南京**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标的从被执行人南京**限公司位于南京市热河路50号阅江广场租金中冲抵。现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2015)六执字第2292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确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重新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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