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陈青海与顾**民间借贷纠纷、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陈**与被执行人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是滨海县人民法院(2012)滨商初字第0629号民事判决书。经权利人陈**申请,本院于2015年5月29日立案执行。

本院认为

执行中扣划了被执行人顾**所有的部分存款,已由申请执行人提取;查封了被执行人所有的车辆,待扣押到车辆后再依法评估、拍卖;被执行人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滨海县人民法院(2012)滨商初字第0629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待终结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依法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0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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