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徐*与被执行人仇**、仇*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滨海县公安局已立案侦查仇**、仇*清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一、滨海县人民法院(2014)滨民初字第0817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二、待终结的情形消失后,申请人可依法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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