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江苏能建机电**限公司与开封光**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江苏能建机电**限公司诉开封光**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江苏能建机电**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申请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江苏能建机电**限公司撤回对开封光**任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337元,由江苏能建机电**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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