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曾**、李**与怀化市**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曾交雄、李**与怀化市**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但尚未履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和《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2015)怀鹤中民二初字第692号民事判决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发现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提出执行申请,申请执行人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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