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刘**与薛**、湖北远大**青海分公司、湖北远**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刘*仓诉被告薛**、湖北远大**青海分公司、湖北远**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未在法定期间内缴纳诉讼费,依据《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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