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马**自贡市**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马*与被告自贡市**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原告马*于2014年8月月19日,以当事人案外和解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马*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马*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九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