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廖**诉被告张**、核工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因张**涉嫌集资诈骗、伪造印章犯罪案被逮捕,达州市公安局已拟将此案移送达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本案必须以该刑事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至今尚未审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中止诉讼。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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