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蒋*与四川**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蒋*与被告四川**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蒋*于2015年10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蒋*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预收25元,由原告蒋*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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