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庆华集**限公司与俊*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庆华集**限公司与被告俊安(天津**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庆华集**限公司不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最**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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