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曲**与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广开街街道办事处、天津市**管理中心南开分中心不履行法定职责一审行政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曲**诉被告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广开街街道办事处、天津市社**南开分中心履行职责一案中,原告曲**于2015年12月17日向本院自愿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曲**的撤诉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曲**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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