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天影恒星(天津**有限公司与段**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天影恒星(天津**有限公司与被告段**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天影恒星(天津**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天影恒星(天津**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天影恒星(天津**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438元,由原告天影恒星(天津**有限公司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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