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魏**、魏**等申请确定监护人民事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魏**与被申请人魏**、魏**申请确认监护人一案中,申请人魏**于2015年7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申请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一、准予申请人魏**撤回申请。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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