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史**申请执行陈**、吕**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史**申请执行陈**、吕**民间借贷纠纷,本案保全标的为139336.70元【保全查封陈**、吕**共同共有的楚雄市开发区丰胜路南侧中国轻纺城楚雄市场小区41幢4单元3层304室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00135142号】,现已保全查封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楚雄市人民法院(2016)云2301民初1019号民事裁定书已保全完毕,应予结案。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