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南宁市**有限公司与广西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立案时间:2014年9月5日

待裁事项:原告南宁市**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裁定如下:准予撤诉。

裁判结果

诉讼费:案件受理费39000元,减半收取19500元,由原告南**备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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