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立案时间:2014年9月5日
待裁事项:原告南宁市**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裁定如下:准予撤诉。
裁判结果
诉讼费:案件受理费39000元,减半收取19500元,由原告南**备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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