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封开**有限公司与资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封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资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资源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资民初字第406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依法立案执行。

本院认为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且和解协议书内容已经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最**法院﹤关于人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资源县人民法院(2015)资民初字第40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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