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案由:离婚纠份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立案时间:2015年6月29日
待裁事项:2015年7月30日,原告谢*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谢*撤回起诉。
裁判结果
诉讼费:本案诉讼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谢*自行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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