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谢*与王*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案由:离婚纠份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立案时间:2015年6月29日

待裁事项:2015年7月30日,原告谢*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谢*撤回起诉。

裁判结果

诉讼费:本案诉讼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谢*自行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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