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刘*、王**、王**、祁**与新疆驰域国际**限公司、杨*、杨**、马**、中华联**有限公司富蕴县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王**、王**、祁**与被告新疆驰域国际**限公司、杨*、杨**、马**、中华联**有限公司富蕴县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刘*、王**、王**、祁**于2015年7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杨*、杨**、马**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刘*、王**、王**、祁**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刘*、王**、王**、祁**撤回对被告杨*、杨**、马**的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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